Thursday, December 24, 2009

不见

起初是呈堂证物(贩毒案件的毒品证物)不见...

到后来是证人(私家侦探巴拉)不见...

过后协助调查的人(明福坠楼)也不见...

接下来是战斗机的引擎不见...

现在是46架战斗机因为遗失单据而“不见”...

“一个马来西亚”会不会也不见掉呢?

Saturday, December 19, 2009

地方政府选举的替代方案

这几天,草拟民联宣言里边闹得沸沸扬扬的就是该不该举行地方政府选举,把第三张选票还给人民。结果,不出所料,民联三党对地方政府选举还是无法达成共识,只承诺加强地方政府的民主机制。目前地方政府最大的问题就是议员们和地方政府的执政团队都是政治委任的,大家无需对谁负上责任,只求做好这份工过完任期,有些甚至不做工白领津贴等任期结束。地方政府选举就是要让人民选出地方政府的执政团队和成员,让他们对人民负责,让人民监督他们的表现,表现不好和没作为的一律给轰下去。

普遍上,民联里边回教党的反对地方政府选举的声音最大。因为,目前回教党掌握民联执政州属内多数马来乡村村长的推荐权。要是地方议会选举落实下去,回教党恐怕在村长选举中不敌在郊外仍占优势巫统,这是回教党的政治考量。同时,也有部分人士担心,选举也会导致地方议会内议员种族比例的失衡;城市区可能出现华人主导的地方政府,这或会在族群政治仍然根深蒂固的马来西亚激起涟漪。最后,就是民联内的衮衮诸公担心有朝一日地方政府的权力会膨胀,而形成地方包围中央的局势。

我这有个建议,或许可以解决到民联要恢复地方政府选举的部分忧虑。地方政府选举或许可以考虑采用比例代表制度,也就是说选民的第三张选票不投人只投党。只要哪一个政治联盟在某地区的地方政府选举中得票比例过半就执政。然后,地方议员就从双方的得票比例来分配。而区域内的华人新村和马来乡村村长则由执政的联盟以"Winner takes all"的方式进行委任。其实,这个概念也有点像目前的地方议员委任机制,只是目前的机制是100%由州政府委任,而比例代表选举制度则是依照各联盟所取得的得票率来委任地方议员。所以,地方议会内又会有正方双方,并会出现监督与制衡的局面。而由执政的一方可以全权委任村长,也可以让地方政府在处理一些地方事务得到全面的配合,并同时安抚回教党的忧虑。

除此之外,在落实了比例代表选举制度,一个地方政府里边的族群比例也不会失衡了。因为,双方不管民联也好还是国阵也好,都须依照得票比例来提名议员,而他们也需要考量到自身联盟里边友党和各族群的代表。

我这就草拟一个模拟情况,让大家了解一下比例代表选举制度怎样在我们的地方政府选举中被落实。

例子:
地方政府竞选职位 :1个市长,24个市议员
地方政府选举成绩 :国阵得票率-42% 民联得票率-58%
结果 :民联执政地方政府,民联提名市长还有14名市议员,国阵提名10名市议员。另外,属下的华人新村和马来乡村村长一律由民联提名出任。

虽然,这个制度看起来和目前的制度又好像有点相似,也算是个替代方案来让各方取得一个共识。但是,最大的不同点是这套系统选出来的地方政府和议员是有民意基础的,并对人民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