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y 7, 2009

议会精神已死,民主已死。

最近这几天,我都在忙着考试和做最后的总复习。本想几天过后,考到七七八八了才写些东西。但是,看到今天在霹雳州议会所发生的东西,我也沉不住气了。这根本就是在藐视议会和民主精神,也完全违反了三权分立的宪法精神。



希华古玛议长被强行架出议会厅

警察和便衣警察公然闯入议会厅护送“新”议长上宝座。

国阵州政府和议员在不合法的议会程序下,委任“新”的议长;过后,动用警察进入议会架出通过合法程序选出来的议长。警察介入议会,完全违反了三权分立和议会的独立性。我更担心这也为以后的案例首开先河,让以后在某些议会纷争也可以动用警察的介入。

我们也看到已跳槽的许月凤副议长,竟然在议长还在议会厅的时候,违反霹雳州宪法XXXVIA(3)条款,“非法”地主持议会和接受即通过数项动议,包括罢免希华古玛议长的动议。霹雳州宪法XXXVIA(3)条款阐明,当议长缺席州议会会议时,州议会可根据议会常规的规定委任另一名州议员执行议长的职务。但是,当时议长仍然稳如泰山地坐在议长席上,何来议长缺席?既然罢免议长的动议是不合法的,那技术上议长还是议长,议长职位并没有出现空缺,所以也何来推举委任“新”议长?

其实,不管民联也好,国阵也好,在整个夺权过程以及接着的宪政危机,有人对也有人错。但是,议会里面是有它本身的程序,这些都阐明在霹雳州宪法和议会常规里面,都是不得违反的!政治问题就要通过政治管道解决,议会里自然有它的规则和程序,绝对不可以如政治把戏般戏言!议会精神还有那至高无上的霹雳州宪法,今天彻彻底底地被当权者践踏和藐视了。

以后开国会或州议会,什么议会常规和宪法?把它丢进垃圾桶算了!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