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September 22, 2009

一个大马F1车队

让我们的跑车在全世界的赛道奔驰;
虽然应该会是包尾,毕竟科技不够。

让我们的自己的车手出战;
虽然应该会是包尾,毕竟技术不够。

让全世界认识大马,扬名海外;
虽然我们已经以蒙古女郎与喝酒鞭刑出了名。


下个赛季开始时,“一个大马F1车队”最好不要在赛道上撞车,不然我会很心痛。

不是心痛不能完成比赛还是包尾...

而是心痛看着我的纳税钱就这样被烧掉了...

4 comments:

  1. F1赛车这回事还是别搞,因为搞一搞又是我们买单。
    马来西亚是时候醒醒啦,别再发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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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看到你寫“我的聲音--堅持客觀分析”,所以我想和你分享這一篇我在The Star 的專欄讀到的文章。或許能夠讓我們從另一個角度了解事情。
    http://thestar.com.my/columnists/story.asp?col=onthebeat&file=/2009/9/20/columnists/onthebeat/4753016&sec=On%20The%20Be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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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其实我觉得要搞F1不是不能,你Tony Fernandes有钱,要买个车队搞的话当然没问题。但是,如果是要政府买单的话,我觉得就没那么恰当了。政府必须把钱花在比较有需要的地方,比如乡区医疗,教育设施,军事采购等等事务上。

    但如果是说政府搞个F1车队来推广旅游和国家,那这钱就烧得更不值得了;推广旅游的法子很多,为何一定要自己搞个车队才可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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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認同你所說的。
    應該要priorit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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